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 资质标准
18.1.1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100 万元以上。 18.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 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8.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建筑工程中除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工程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