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厅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厅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我厅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厅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亲自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先后安排《安全生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6次会前学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重点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城市工作、乡村建设、建筑业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中央、省委重大战略部署,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村镇建设水平,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保持行业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全力推动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指导,依法抓好住建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
成立厅应对疫情工作专班,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等住建行业防疫文件12个,指导各地按照分区分类管控要求,持续抓好物业服务区域、城市公园、房地产销售中心等区域和城市供水、排水、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排查完善城镇废弃口罩投放收集设施设置,科学增设和优化投放收集设施,确保废弃口罩“应收尽收”,切断病毒潜在传播途径,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生命线”正常运转。
三、聚焦高效便民,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1年版)》,将审批事项从改革初期82项压减至62项;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筑许可营商环境的通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减至90个工作日左右。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省住建领域9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完成系统对接任务,启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证”等10类电子证照亮证和共享。积极实施21项“一件事一次办”,在省直部门位居前列。大力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8个事项“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完成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制定并公布我厅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向成都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下放或委托省级行政权力事项6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用好“四川建设发布”微信公众号,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城市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按规定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四、强化法治协同,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推进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签署《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便捷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申请异地贷款真正由“两地跑”变为“一地办”,发放异地贷款4053笔、14.6亿元。扎实推进川渝住房保障便捷行动,川渝共同创建了“川渝安居•助梦启航”服务平台,在川渝核心区域增加了公租房、人才房“一键网上申请”功能,实现群众异地网上申请受理,川渝公租房互保达4.4万户。协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川渝两地房地产展示平台正式上线,实现跨省域房地产项目和房源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一体化发展,我省建筑政务服务窗口前移至建筑业发展中心重庆分中心,入川企业可在当地办理入川手续,推动川渝建筑企业抱团发展。加强城管执法协作,落实《川渝城管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成都市城管委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推进成渝城市管理执法合作细化协议,在广安市举行川渝两地城管执法合作交流会,签订《深化川渝城市管理执法合作备忘录》,在荣昌、隆昌开展川渝两地城管联合执法行动。
五、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备案。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要求对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依法对25件重要政策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对其中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备案审查,未出现被确认违法或撤销的情况。
六、切实提高立法质效,推进住建领域重点立法项目
深入推动解决住建领域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示范工作,构建提高立法质量的长效制度机制,组织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立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形成示范工作专题研究报告;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程序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起草技术指引》,提高住建系统立法起草水平;组建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专家库,为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法规规章体系,《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正)《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于2021年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于2021年11月18日经省政府第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列入年度计划的6个立法调研论证项目,全部按要求完成立法调研论证报告。
七、规范行政执法,增强住建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省立案查处31438起。规范行政检查执法行为,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我厅纳入清单的25项随机抽查事项,逐一制定了抽查工作指引,完善监管平台基础数据和“一单两库”信息数据录入,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平台开展抽查,全年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事项9个、单部门抽查事项8个。组织开展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市(州)自评案卷8042件,我厅对市县两级部分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将案卷评查结果在全省通报。
八、开展住建系统“八五”普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研究制定《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全省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对《民法典》以及新制定和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营造住建行业良好法治氛围。加强全省住建系统法治教育,举办市(州)住建和城管部门行政立法和以案释法专题培训班,指派法制工作人员到基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法治能力提升指导。积极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落实信访维稳“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落实领导接访包案责任制,全年接待来访群众293批次,办理群众来信382件,办理省长信箱等网上咨询、投诉2657件,办理省级12345热线平台3222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应诉案件17件,我厅行政行为未出现诉讼败诉或者被上级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情形。
2021年,我厅法制工作机构荣获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联合颁发的“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住房城乡建设法规体系有待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城乡生活垃圾等行业治理和民生领域需要完善地方立法;二是住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信用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住建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不能完全满足多元化普法对象的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谋划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政策法规体系,围绕住建行业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立法计划要求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重点立法项目,制定完善住建行业发展、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文件。二是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宣传,加强住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抓好住建系统干部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强化住建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住建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以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住房与房地产业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持续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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